促民营小微企业发展!广州修订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

8月31日,南都·湾财社记者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,《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(修订)》)正式发布。

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,此次普惠机制政策修订,主要是为了积极落实国家、广东省、广州市有关普惠金融政策,认真落实省委“1310”具体部署和市委“1312”思路举措,贯彻落实《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》相关措施,积极发挥普惠机制运行成效,进一步强化对合作银行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,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

《管理办法(修订)》有哪些新的举措?据悉,此次《管理办法(修订)》延续实施2022年11月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0亿元有关安排,着力解决小微企业信用问题,合理有效分担合作银行风险,支持合作银行降低普惠贷款风险定价,加大普惠信贷投放力度。

而《管理办法(修订)》在原来基础上,拓宽合作机构范围,首次引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,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与普惠机制共同分担风险作用,降低银行机构普惠贷款风险,提高银行机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比例。

另外,《管理办法(修订)》提高了风险补偿效率。通过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,让合作银行可以通过代偿或理赔更快获得不良贷款的风险补偿,更好发挥风险分担作用。

值得关注的是,《管理办法(修订)》还加大了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。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,新管理办法提出,针对绿色低碳、专精特新、乡村振兴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货币政策工具投向的重点领域,可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惠机制的风险补偿比例,从50%提升至65%,引导合作银行机构加大对广州市重点领域的支持,同时加强地方金融扶持政策与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衔接。

据悉,新管理办法鼓励广州市各区出台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政策,与广州市级普惠机制形成政策联动,发挥市区政策合力。

政策三年来惠及小微市场主体16.3万户

2020年5月,为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要求,广州市制定出台了《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》,建立了财政支持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。按照普惠机制制度安排,广州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本金损失给予最高50%的风险补偿。2022年11月,为进一步强化普惠机制作用,引导合作银行加大普惠贷款投放支持力度,普惠机制年度资金补偿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0亿元,强化对合作银行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。

数据显示,普惠机制运行三年来,已先后遴选30家合作银行机构,基本涵盖广州地区主要银行,并作为广州普惠金融重点政策措施,纳入“广州金融纾困19条”等全市各级各部门纾困助企的有关政策文件。截至2023年6月末,普惠机制下30家合作银行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1565.5亿元、55.1万笔,惠及小微主体16.3万户,户均贷款金额79.9万元,加权平均利率4.93%。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,取得较好成效。

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,2023年以来,国家、广东省、广州市出台系列政策,积极鼓励地方运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,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2023年8月,广州市发布《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》,明确“健全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。发挥年度总额度10亿元的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,建立银行与保险、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,对合作银行发放符合条件的普惠贷款风险损失按规定给予补偿,进一步鼓励银行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”。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广东省、广州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“1310”具体部署和市委“1312”思路举措,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《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。通过调整风险分担模式、扩大普惠贷款补偿范围、提升重点产业领域补偿比例,有效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,切实放大财政杠杆,推动广州市普惠金融发展,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。

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,下一步将不断优化普惠机制运行管理,稳步有序开展合作机构遴选,鼓励合作机构结合普惠机制创新更多普惠金融产品,强化普惠金融对“百千万工程”、绿色低碳发展、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,促进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采写:南都·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 王文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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